21403 肖XX 女 高一 |
姐姐5歲時,我出生了,當時的二胎政策十分嚴格,媽媽其實想生個兒子,不幸卻生了我這個女孩,於是我出生的第二天,便被送給了媽媽的一個侄女領養。可才過了一個月,那個婦人奇蹟般的有了自己的孩子,於是她開始討厭我、虐待我,不給我衣服穿,也不餵我吃東西,更殘酷的是,還掐我的身體,按壓囟門,想把我弄死……現在,我的臉上和耳朵上還留有很多深深的指甲印。幸運的是,那個婦人的婆婆可憐我,連夜偷偷地把我送回到出生的地方,但我的家人還是不願意要我。 後來,是奶奶救了我,她不忍心再次拋棄我,不顧全家反對,瞞著周圍的鄰居,偷偷養著我。6歲時,因一直和奶奶住,沒辦法報戶口和上學,於是我回到家,稱呼母親為嬸嬸,後來才改口叫了媽媽。 現在,姐姐上大二,弟弟上六年級,我也進入了高中,但家裡的經濟條件實在糟糕,父母身體狀況不好,沒有穩定的工作。家裡偶爾的收入,就是爸爸在附近打零工。我住校,離家60多公里,乘車約兩小時,放假時,我都寄宿在學校。雖然生活不易,但我依然感謝擁有的一切,我要努力學習,將來改變自己的命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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